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卫计委、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卫人〔2016〕16号)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整合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实施方案》(南经管发〔2016〕186号)精神,现对吴圩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如下:
一、名称变更
(一)吴圩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
(二)吴圩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所(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职能调整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所(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技术服务职责划入吴圩镇中心卫生院,吴圩镇中心卫生院增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
请吴圩镇人民政府、吴圩中心卫生院及时加强沟通,确保职能调整后工作有序衔接,顺利开展。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