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财政局、党群工作局、卫生计生局:
现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卫生计生委、南宁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南卫妇幼〔2018〕17号)要求,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2018年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完成率达100%。
(二)可疑病例随访率达90%以上。
(三)妇女“两癌”阳性结案信息录入率100%。
二、项目任务
提高农村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加强培训,提高技术人员培训覆盖率,免费为35-64岁的农村妇女进行进行宫颈癌检查2500人,乳腺癌检查2500人,提高农村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
三、项目范围
经开区吴圩镇中心卫生院、那洪卫生院、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项目内容
(一)妇女“两癌”检查
1.宫颈癌检查
宫颈癌检查:对所有受检妇女按国家标准检查流程进行妇科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简称TCT)、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流程详见附件3)。
2.乳腺癌检查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所有受检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0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主治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乳腺癌检查项目检查流程图详见附件4)。
(二)病例管理
随访人员要加强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详见附件5和6)。
1.宫颈癌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指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指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三)人员培训
1.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录入和管理等。
2.技术人员培训内容:“两癌”检查专业知识(包括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流行病学和病理等)。TCT检测标本采集、阴道镜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检查操作方法、注意事项、BI-RADS分级评估系统和信息填写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五、工作流程
(一)宫颈癌检查流程
1.妇科检查: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各医疗机构协助开展宫颈癌妇科检查。
2.TCT标本采集:由辖区各医疗机构接受TCT标本采集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负责采集。
3.TCT标本检测: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辖区TCT的检测和质量控制。
4.阴道镜检查: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负责对TCT检测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5.组织病理学检查: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负责对阴道镜检查异常的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流程
1.乳腺手诊:由各实施单位已接受乳腺诊疗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手诊。
2.彩色B超检查:由实施单位已接受B超诊断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负责进行乳腺彩色B超检查。
3.钼靶检查:由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负责进行乳腺钼靶检查。
4.钼靶检查有异常的,动员进行病理学检查。
(三)追踪随访
对检测异常的妇女统一由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协同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进行追踪随访和动员进行必要的后续检查。检测结果直接反馈受检对象,或通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反馈,对确诊患者要动员进行治疗。
六、质量控制
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妇科检查要现场复核当日5%筛查人数,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HPV检测要按标准检查流程进行质量控制;TCT检测要组织专家对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当日5%抽查,涂片合格率≥80%;乳腺彩色B超检查要抽查当日5%的检查人数,诊断结果符合率≥80%;可疑病例追访率达到90%以上;数据质控要随机抽取20份各类表册,错漏项小于5%。
(一)加强领导
1.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党群工作局、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和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院长担任,成员分别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党群工作局、财政局、市二妇幼保健院及各镇(街道)业务分管工作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工作的协调领导,组织实施、执行监督、进度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工作的日常管理。各镇(街道)要健全项目领导小组。
2.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由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院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分管妇幼和分管临床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保健科科长、医务部部长、妇科主任、检验科主任、功能科主任担任。技术指导小组负责辖区“两癌”筛查项目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人员培训、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等,参与项目监督评估指导。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1.卫生计生局: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工作,认真研究方案,认真贯彻“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确认实施机构的技术资质,组织开展宣传动员、经费督查、监督检查,确保按量、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2.财政局:负责按部门预算安排核拨相关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监管。
3.党群工作局:积极发挥妇联作用动员宣传、推进实施。
4.各镇(街道):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折页、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前往各医疗机构进行项目筛查。
5.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村医的作用,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前往各医疗机构进行项目筛查。
6.实施机构: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负责指导辖区各医疗机构“两癌”项目的技术管理、技术培训、病人治疗、质量控制,加强信息录入、指标考核、监督评估。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两癌”检查项目主要实施单位,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负责进行辖区医疗机构技术指导。在经开区卫生计生局的统筹安排下,按照“两癌”检查工作流程承担相应检查任务。检查机构负责“两癌”检查、健康咨询、个案登记、信息录入、结果反馈、治疗服务;卫生计生局规划信息和妇幼科负责信息管理、项目总结、进展报告。
(三)经费管理
1.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开展妇幼健康重大项目,农村妇女“两癌”均按国家检测费用标准宫颈癌筛查49元/人,乳腺癌筛查79元/人予以免费筛查。往年结余项目资金延续使用。任务不完成的,下一年下达年度项目经费时,相应扣减年度项目经费。经费成本测算见附件2。
2.经开区工作经费配套。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向管委会申请专项经费安排。
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四)信息管理
1.信息录入。“两癌”筛查阳性个案信息全部录入《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宫颈癌阳性个案包括:高级别病变( CIN2 和 CIN3 )、 原位腺癌( AIS )、微小浸润癌(鳞癌/ 腺癌)、浸润癌(鳞癌/ 腺癌)及其他恶性肿瘤。乳腺癌阳性个案包括: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其他恶性肿瘤。
2.报表报送。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负责登录“广西卫生计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平台)”按月完成表33《广西宫颈癌筛查统计表》、表34《广西宫颈癌HPV检测统计表》和表35《广西妇女乳腺癌筛查统计表》的网络直报任务。卫生计生局负责督促项目实施医疗机构每月统计两癌筛查情况并及时上报到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由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负责汇总后上报网络直报工作。
七、项目督导
督导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到位、项目资金管理、补助受益人群。每季度督导1次,覆盖开展筛查工作的各镇(街道),各医疗机构。
附件:1.(1)2018年经开区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任务数分配表
(2)2018年经开区宫颈癌、乳腺癌宣传动员任务数分配表
2.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
3.宫颈癌检查项目检查流程图
4.乳腺癌检查项目检查流程图
5.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6.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7.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8.乳腺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9.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10.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11.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12.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反馈卡
附件1(1)
2018年南宁经开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分配表 | |||
实施单位 | 宫颈癌任务(人) | 乳腺癌任务(人) | 检查项目 |
吴圩镇中心卫生院 | 1300 | 1300 | (1)妇科检查(2)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3)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4)阴道镜检查(5)组织病理检查(6)乳腺手诊、乳腺B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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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洪卫生院 | 500 | 500 | |
明阳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 500 | 500 | |
北部湾科技园区 卫生服务中心 | 200 | 200 | |
经 开 区 | 2500 | 2500 |
附件1(2)
2018年经开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宣传动员任务分配表 |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宫颈癌任务(人) | 乳腺癌任务(人) | 备 注 |
吴 圩 镇 | 吴圩镇中心卫生院 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00 | 1800 |
|
那洪街道 | 那洪卫生院 | 500 | 500 | |
金凯街道 | 北部湾科技园区卫生 服务中心 | 200 | 200 | |
合计 | 经开区 | 2500 | 2500 |
附件2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
项 目 | 服务内容 | 费用 | |
(元/人/次) | |||
宫颈癌检查 |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 | 妇科检查 | 13 |
脱落细胞取材、涂片、固定 | 7 | ||
染色及阅片,TBS描述性报告 | 15 | ||
小计 | 35 | ||
阴道镜检查 | 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后异常人群(按10%比率测算) | 60 | |
组织病理学检查 | 阴道镜检查后异常人群(按50%比率测算) | 160 | |
宫颈癌检查人均经费 | 49 | ||
宫颈癌检查HPV检测试点项目 | 妇科检查 | 15 | |
HPV检查 | 112 | ||
宫颈细胞学检查 | HPV检查结果阳性人群(按15%比 | 35 | |
阴道镜检查 | 宫颈细胞学检查或肉眼观察后异 | 60 | |
组织病理学 | 阴道镜检查或肉眼观察后异常人 | 160 | |
HPV 试点地区宫颈癌检查人均经费 | 147.5 | ||
乳腺癌检查 | 乳腺手诊 | 5 | |
彩色B超检查 | 70 | ||
钼靶检查(超声检查后2%的人测算) | 200 | ||
乳腺癌检查人均经费 | 79 |
附件5
宫颈癌检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登记日期 | 姓名 | 年龄 | 编号/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HPV检查结果异常 | 宫颈癌细胞学检查情况 | 阴道镜检查情况 | 病理检查情况 | 治疗情况 | 备注 | ||||||||||||
| 结果 | 报告日期 | 结果 | 报告日期 | 是否检查 | 检查日期 | 检查结果 | 未查原因 1.失访 2.拒绝 3.其他 | 是否检查 | 报告日期 | 检查结果 | 是否失访 | 随访结果 | ||||||||||
| 是否治疗 | 治疗日期 | 治疗方法 | 未治原因 | 是否获得救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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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此随访表用于个案信息管理,不需上报。结果为异常/可疑病例者需要随访登记入此表中。
2. 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需要进一步检查及治疗者,如HPV检查结果异常、宫颈细胞学检查TBS分类ASC-US及以上或巴氏分级IIB及以上者,VIA/VILI检查异常/可疑者,阴道镜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CIN2及以上者。
3. 阴道镜是否检查:不限定检查机构,只要进行了阴道镜检查的都作为已检查。
4. 阴道镜检查失访定义:指自告知应作阴道镜检查之日起至满3个月,仍未追踪到阴道镜检查结果者。
5. 阴道镜检查结果:填写正常或异常/可疑(异常/可疑者为需要进行病理学检查)。
6. 病理检查结果:如结果为CIN1及以上者需要详细填写其病理检查结果。其中CIN2及以上者需要进行随访了解治疗情况。
7. 是否治疗:填写是、否或不详。
8. 治疗方法:宫颈冷冻、宫颈LEEP、宫颈锥切、子宫切除手术、放疗或化疗,其他请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