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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11月22日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的领导,建立快速信息反馈渠道,完善处置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办事原则,避免重大动物疫病的突发和在人群中感染,避免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结合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做好经开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保证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时能迅速、果断、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处置原则
处置重大动物疫病疫情事件,要坚持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秩序、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原则;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的原则;迅速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针对重大动物疫病疫情事件。适用范围包括:区、市水产畜牧部门确认为重大动物疫病疫情;辖区内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疫情。
四、组织指挥
为加强对处置重大动物疫病疫情事件工作的领导,成立经开区专门处置重大动物疫病疫情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志鹏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韦贵乐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那洪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晓剑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吴圩镇镇长
那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凯街道办事处主任
党政办公室主任
财政局局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社会事业局局长
安监局局长
卫生计生局局长
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工商分局局长
经开区派出所所长
那洪派出所所长
吴圩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兼任,成员从吴圩镇政府、那洪街道办、金凯街道办、社会事业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工商分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抽调人员组成。辖区内发生疫情时,根据疫情发生情况由经开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由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街道办、金凯街道办等疫区各单位联合组成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队。应急分队现场指挥设立在动物卫生监督所,应急分队指挥部部长由动监所所长担任。
五、处置措施
在处置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突发事件时,社会事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街道办、金凯街道办及有关单位要采取下列现场管制措施:
(一)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进行划定并予以封锁,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未经现场指挥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出;未经现场指挥批准,任何人不得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摄、采访、报道、演讲等活动。
(二)派出所做好警戒线的设置,划定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逾越,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三)组织辖区卫生院为疫情处理人员提供卫生防护及消毒指导,对发生疫情现场中接触过患病动物的人员要做好登记、隔离,并对现场进行消毒,严防人畜共患病在人群中流行。
(四)组织辖区水产畜牧兽医站对疫点、疫区内的禽类进行扑灭和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六、工作要求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经开区范围内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动态,一旦发生高致病性重大动物疫病或发现疑似症状动物,要保证及时到位,迅速赶到现场做好处置工作。
(二)派出所和保安中队要实行24小时备勤待命,接到指挥部处置命令后迅速赶到现场。
(三)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在处置工作中,要根据处置情况、事态结果,及时将情况向管委会领导报告。
(四)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防疫需要,配带防护口罩等确保自身安全。
七、后勤保障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办公室需经费由财政局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拨付,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期间保障车辆使用。
本预案适用于目前处置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疫情事件,直至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全部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