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现将修订后的《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13日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供水、燃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燃气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经开区范围内突发性城市供水、燃气系统事故的应急处置活动。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管委会设立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组织和协调供水供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一)指挥部组成
指挥部指挥长由管委会分管城市建设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建设发展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街道办事处、金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应急办)、财政局、建设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局、卫生计生局、绿港集团、辖区派出所、交警十大队、经开区消防大队。
(二)指挥部职责
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指导和组织协调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突发事故情况;根据需要,向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情况;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于众;组织疏导交通、疏散和转移附近群众。
(三)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发展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建设发展局分管基建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专家组的联络工作,及时传达指挥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管委会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抢险组、交通保障组、安保警戒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后续处置组等职能小组。
1.综合协调组
负责与市人民政府应急机构和相关事故应急机构联系;负责配合上级进行事故调查工作;负责事故报告,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及处理情况公布于众;负责应急响应期间通讯系统的日常维护、快速修复等工作。
该组由建设发展局牵头,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街道办事处、金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党群工作局等单位组成。
2.应急抢险组
负责组织供水企业、燃气运营企业、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等工作,同时对接南宁市供水、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上报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该组由建设发展局牵头,成员由建设发展局、财政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绿港集团、航港集团、辖区派出所、供水、燃气运营企业、消防大队等组成。
3.交通保障组
该组由交警十大队牵头,成员由交警十大队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组成,负责事故中交通疏导及保障工作。
4.安保警戒组
该组由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成员由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局、辖区派出所、交警十大队组成,负责事故中安全保卫、隔离警戒、及时疏散和转移群众等工作。
5.医疗救护组
该组由卫生计生局牵头,成员由卫生计生局、经开区消防大队组成,负责事故中医疗卫生及相关救援工作。
6.事故调查组
该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成员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发展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工作。
7.后续处置组
该组由社会事业局牵头,成员由社会事业局、财政局、绿港集团组成,负责事故的后续处置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监测
自来水生产运营企业(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卫生防疫站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汇报。
燃气生产运营企业(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燃气相关设施和输送管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以及燃气供气全过程的监控管理。
根据预警监测及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预警。
(二)预警行动
应急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采取行动,预防事故发生。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总值班室电话:4517653,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认真负责。
供水、燃气运营企业的抢险电话:96332(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3311111(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三)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四级,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供水、燃气生产运营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供水、燃气生产运营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供水、燃气生产运营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供水、燃气生产运营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发生Ⅰ、Ⅱ级供水、燃气系统特大或重大事故,或需要由自治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处置的重大事故,经自治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发生Ⅲ级较大事故的,由市人民政府或市级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发生Ⅳ级一般事故的,由经开区管委会决定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各职能小组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抢险、交通保障、安保警戒、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及后续处置等工作,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救灾情况报应急指挥部。
(二)响应行动
1.综合协调组:联系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和相关事故应急机构,配合上级进行事故调查,掌握事故处理情况并及时上报;适时发布预警和事故处理公告,将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及处理情况公布于众,做好新闻导向,避免造成社会恐慌;并确保应急响应期间通讯系统畅通,出现问题及时快速修复。
2.应急抢险组:立即组织供水企业、组织燃气运营企业、经开区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等工作:
(1)组织供水、组织燃气运营企业(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立即关闭阀门、切断气源、或堵住泄漏处,阻止事态扩大。
(2)组织专业人员及时切断电源,并确保泄露区域严禁火种。
(3)组织经开区消防大队、城市管理局及时用水吸收和稀释泄漏物,及时降低空气中燃气浓度,降低安全隐患;发生隐患着火点时,应立即采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覆盖着火点。
(4)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取证工作。
3.交通保障组:立即对事故发生和影响区域进行交通疏导,快速地设计出紧急救援路线并确保畅通。
4.安保警戒组:
(1)及时对事故发生区域进行隔离警戒,疏散无关人员,严格监控出入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情况,配合抢险队伍和物资进入事故控制点。
(2)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对事故周边影响区域进行隔离,及时组织疏散和安全转移群众;配合抢险队伍和设备的安全撤离。
5.医疗救护组:及时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到达事故发生区域进行紧急救助;联系市区各医疗机构,确保伤者的快速转移和救助。
6.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单位和专业机构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三)信息发布
对供水、燃气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上级有关部门或管委会决定发布范围及形式,适时发布预警和事故处理公告,将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及处理情况,做好新闻导向;停水、停气期间,要在辖区内进行相关宣传工作,最大限度稳定群众的恐慌心理,避免社会震荡。
1.后期处置
事故现场抢救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后续处置组负责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工作,及时清理现场。由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和各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按规定向社会通报事故相关情况。
五、应急结束
(一)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在特殊情况下,报市政府决定应急结束。
(二)事故调查
1.应急指挥部要按照有关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调查组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认真分析城市供水、燃气事故原因,从城市供水、燃气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三)总结
城市供水、燃气应急终止后的1个月内,相关责任单位总结发生事故的供水、燃气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工程设施抢险力量:由建设发展局协调城市供水、燃气运营企业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与经开区消防大队派出的消防人员及设备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通信保障
应急指挥部值班室电话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及时畅通,指挥部各职能小组之间、成员之间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三)技术保障
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四)运输保障
发动各方力量,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
(五)医疗保障
卫生计生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必要时,上报市政府,由市人民政府联系外地医疗卫生部门组织有关救治力量支援。
(六)宣教演练
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预防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以及对抢险队伍的救援培训和演练工作。
七、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7年11月28日印发的《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南经管发〔2017〕480号)同时废止。
附件: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简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