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1月15日上午8时55分左右,位于南宁市经开区友谊路铁山港路口处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查明事故发生原因,汲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成立南宁市友谊路铁山港路口“1•15”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成员
组 长:杨贵山 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李振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林俊旭 交警十大队大队长
组员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人(方海局、麻旺朝、农华、罗森)及那洪街道办、劳动人事局、城市管理局、纪检监察审计局、党群工作局、综治办、交警十大队等部门各指定1名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
二、事故调查组下设调查取证、善后维稳、调查监督三个小组
(一)调查取证小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那洪街道办、劳动人事局、党群工作局、城市管理局、综治办、交警十大队配合,负责勘验事故现场、收集证据材料、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防范措施。
(二)善后维稳小组
1.那洪街道办牵头,劳动人事局配合,稳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综治办牵头,协调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负责相关维稳工作。
3.党群工作局负责密切关注事故事态进展,做好舆情应对、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调查监督小组
纪检监察审计局负责对事故调查过程进行监督。
三、事故调查组要按照事故调查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
四、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请于2021年2月23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参加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麻旺朝,联系电话:4950734)。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