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落实《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陈武主席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通知》(南审批发〔2018〕12号)要求,现公布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清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清单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该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清单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nnda.gov.cn/)“行政权责清单”栏公布,不以纸质形式印发。
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将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南宁市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情况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规范运行行政权力。
附件: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