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建设发展局、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民政局、商贸科技局、园林管理局、社会事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质监分站、征地办:
现将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3]21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形成自评自查报告,并按文件要求填报各项附件表格。报告内容要包括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全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及其他类型行政执法案卷具体数据,2012年度案卷问题的整改情况,2013年度评查工作发现的新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于2013年7月26日前将以上自查自评材料报送纪检监察室黄丹处,联系电话4516010, 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kqjgw@163.com邮箱。7 月底纪检监察室将对各责任单位自查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室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