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案卷制作质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依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8〕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就开展经开区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经开区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含镇政府、街道办,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已办结(即已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均纳入本次评查范围。
二、评查内容及标准
评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行政裁量权是否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具体标准参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南宁市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三、评查方式及分工
(一)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对本部门2017年度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
(二)党政办公室(法制办)负责监督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情况(含自查自评),并抽查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2017年度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
四、评查步骤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阶段(2018年6月5日前完成)
1.由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人员对本部门办结的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评。
(1)对本部门2017年度已办结的全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类型的执法案卷进行统计,填写相应的统计表(详见附件2)。
(2)结合案卷统计情况开展自查自评,自查的案卷每种类型不得少于20卷,不足20卷的,全部纳入自查自评范围,并根据自查自评情况填写案卷自查自评情况表(详见附件3),详细写明各案卷扣分的具体情况。
(3)挑选优秀执法案卷。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中,认真对照评查标准,挑选出本部门具有代表性的行政执法案卷(不限案卷类型)1-3卷(镇、街道至少1卷、其他部门至少2卷)。
(4)撰写自查自评报告。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自查自评情况撰写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情况、本部门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各类型行政执法案卷总数、纳入自查的案卷数、自查发现的问题、挑选优秀案卷情况、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等。
2.各单位(部门)须于2018年6月5日前向经开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依法行政办)报送以下材料:
(1)自查自评报告;
(2)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附件2);
(3)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情况表(附件3);
(4)优秀案卷复印件。
提交的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复印件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材料报送地址为管委会1号楼209室,联系人:谢理,电话:4950073。
(二)抽查阶段(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
由依法行政办根据需要从各行政执法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从各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案卷统计表中随机抽取相应案卷进行评查(具体抽查事项另行通知)。
(三)评查反馈阶段(2018年7月10日前)
依法行政办根据抽查评查结果,结合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自查自评报告等材料,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情况及抽查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后,形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向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通报。
五、评查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确保案卷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本部门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要把案卷评查工作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并针对案卷评查情况通报指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附件:1.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部门名单
2.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
3.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情况表(样本)
4.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6.南宁市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
细则表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部门名单
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街道办事处、金凯街道办事处、劳动人事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局、文体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附件2
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案件类型 |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案件总数(件) | 案卷编号 (可另附) | 备注 |
行政处罚案件 |
|
|
|
行政许可案件 |
|
|
|
行政强制案件 |
|
|
|
行政征收案件 |
|
|
|
行政确认案件 |
|
|
|
行政检查案件 |
|
|
|
其他类型 行政执法案件 |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情况表(样本)
填报单位(盖章)
行政处罚案卷 | |||
案卷名称 | 案卷编号 | 扣分情况 | 得分 |
|
|
|
|
|
|
|
|
|
|
|
|
平均分 |
|
行政许可案卷 | |||
案卷名称 | 案卷编号 | 扣分情况 | 得分 |
|
|
|
|
|
|
|
|
|
|
|
|
平均分 |
| ||
行政强制案卷 | |||
案卷名称 | 案卷编号 | 扣分情况 | 得分 |
|
|
|
|
|
|
|
|
|
|
|
|
平均分 |
| ||
行政征收案卷 | |||
案卷名称 | 案卷编号 | 扣分情况 | 得分 |
|
|
|
|
|
|
|
|
平均分 |
| ||
行政确认案卷 | |||
案卷名称 | 案卷编号 | 扣分情况 | 得分 |
|
|
|
|
|
|
|
|
平均分 |
| ||
行政检查案卷 | |||
案卷名称 | 案卷编号 | 扣分情况 | 得分 |
|
|
|
|
|
|
|
|
平均分 |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说明:
1.进行自查自评的案卷类型,每种不得少于20个案卷,如年度内该类型案卷少于20个,则全部进行自查自评。
2.平均分为各被考核单位该类型案卷自评的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