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意见的公告
根据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经管发〔2017〕80号)的工作安排,经开区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形成了初步清理结果。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提高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质量,现向社会各方征求对经开区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的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7年10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kqfzb@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经开区法制办公室,并请信封上请注明“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性文件初步法理意见的意见”,邮政编码:530031。
附件:1. 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稿)
2. 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稿)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附件1: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