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认真组织各部门,对经开区辖区内农村三产回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农村三产回建项目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采取制止措施。
一、那洪村二组三产回建项目违法建设案例
那洪村二组三产回建项目位于那洪大道南侧、金阳路东侧,权利人为南宁市那洪村民委员会那洪村二组,批准用地面积均为5800.15平方米,土地用途分为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村组产业项目部分土方已开挖,目前未开工;回建项目已进行基础施工,未批先建,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目前已责令停工整改并将违法线索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二、那洪村三组三产回建项目违法建设案例
那洪村三组三产项目位于那洪大道南侧、金阳路东侧,权利人为南宁市那洪村民委员会那洪村三组,批准用地面积分别为3314.47平方米、3302.85平方米,土地用途分别为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该项目已取得规划用地批复、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村组产业项目土方已开挖,完成支护桩,目前未开工;回建项目已进行基础施工,未批先建,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目前已责令停工整改、将违法线索移交执法部门并联合停电。
三、黄茅坪村二组三产回建项目违法建设案例
黄茅坪村二组回建项目位于那洪大道北侧、朋展路西侧,权利人为南宁市黄茅坪村民委员会黄茅坪村二组,批准用地面积9040.24平方米、10170.1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农村宅基地。该项目已取得规划用地批复、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批先建,存在违法建设行为。该三产回建项目已建成使用,未竣工验收,未批先建,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目前已责令停工整改。
四、智和村六组回建项目违法建设案例
智和村六组回建项目位于洪历路北侧、洪运路西侧,权利人为南宁市智和村民委员会智和村六组,批准用地面积4426.2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该项目已取得规划用地批复、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目已进行基础施工,未批先建,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目前已责令停工整改、将违法线索移交执法部门、联合停电并发函停混凝土。
五、智和村八、九组三产回建项目违法建设案例
智和村八、九组回建项目位于南站大道南侧、那历路东面,权利人为南宁市智和村民委员会智和村八、九队,批准用地面积分别为2299.58平方米、21990.11平方米,土地用途分别为其他商服用地、农村宅基地。该项目已取得规划用地批复、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目已进行主体施工,未批先建,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目前已责令停工整改并联合停电,同时,对三产项目多次到现场制止违法行为,对回建项目依法拆除违法超建部分。
下一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加强领导,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建设项目移交执法部门查处,以达到震慑作用。